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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大妈捡纸箱 失主追回时遇车祸身亡到底该不该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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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本恩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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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8-13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 本帖被 九年级 从 虹桥政报 移动到本区(2021-07-14) —

大妈路上捡了个纸箱,失主骑车追回时遇车祸身亡,随后大妈被追责索赔。大妈称自己是做了好事消除路障,而且耳朵不好没听到失主的叫喊,失主女儿却认为对方是贪小便宜,双方各执一词。

2017年9月,江苏宜兴的史大妈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捡了一个纸箱,失主为了要回纸箱,在追赶史大妈的途中遭遇车祸死亡。

史大妈称,自己骑电瓶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马路中间有个纸箱影响交通,遂捡拾起来准备交到派出所,她是被起诉后才知道失主马某为了要回纸箱在追赶他的途中出了车祸。

而对于失主马某的交通意外,失主女儿马女士则认为是史大妈占小便宜,偷拿箱子才导致父亲出车祸死亡。

据马女士介绍,父亲马某当时车坏了停在路边,用箱子放在边上做警示作用,随后回到驾驶室去打电话,看到箱子被拿走后赶忙去追,并且一直叫喊“是我的”,但大妈依然拿走纸箱。由于急于追赶,没来得及带安全头盔,没有顾及交通安全,导致意外发生。

2018年1月,法院一审驳回马女士的诉求,判决史大妈捡纸箱和失主车祸没有因果关系,无需赔偿。根据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史大妈的捡拾行为和马某的车祸身亡法律上不构成因果关系,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谨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8年5月,失主女儿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无锡市中院。二审改判史大妈捡拾行为与失主死亡存在因果,史大妈需赔偿32万余元。法院认为,马某将农药箱放置于路面,并不是史大妈未经核实就带走该货物的正当理由。

对此,史大妈称自己又急又气,条件不好根本无力赔偿,工资、房产全被冻结,上诉至江苏省高院。日前,省高院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马女士则表示,能不能赔偿跟应不应该赔偿完全是两码事,对方到现在都不知道错在哪里,至今都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微博截图

那么究竟是大妈做了好事无需赔偿,还是贪小便宜应该负担一定的责任,网上一时间众说纷纭。有网友认为, 确实存在一定关系,毕竟是人命应该赔偿;还有网友认为,还是一审判得准确,二审改判,高法维持,明显感觉有情绪在里面。那么这个判决结果到底合不合理?你怎么看?(李婉怡)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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