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老师竟是强奸幼女的刑满释放人员,洞头区某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名英语老师,在区检察院开展的教职人员前科劣迹专项清查活动中,被查出1994年任教期间强奸其学生。目前,洞头区检察院已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教育部门已责令培训机构对该英语教师予以辞退,并拟向该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函注销其教师资格。据查,朱某某1964年3月出生,湖南人。1994年在担任教师期间,利用师生关系先后两次奸淫同一幼女,于1994年6月被逮捕,1999年5月刑满释放,2009年,朱某某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外语),后通过应聘进入区某教育培训机构工作。
2019年,洞头检察院会同多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实施从业限制的意见》,加强对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本次排查过程中,还发现某某培训学校职工尤某某、李某某等以及某某教育机构黄某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洞头区检察院已要求区教育局委托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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