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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乐清一老人无证开三轮车载客,致一乘客死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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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0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素材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三轮摩托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在出租车还没有兴起之前,这几乎是大家出门远行的首选,价格便宜、速度也不慢。即使有点颠簸,但如果距离不远,看在价格便宜的份上一般也就忍了。


[attachment=671450]



如今出租车随处可见,这种三轮载客摩托车的生存空间是大大缩小。但在大街小巷,多少还是可以见到一些。

[attachment=671449]
街头的载客三轮车



但这种三轮车,本身就说不上安全,以前就经常发生一些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再加上如今的载客司机很大一部分是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事故发生几率更是大大提升。


今年6月23日那天,在乐清这种电动三轮车又出事了!


司机孔某是个50年出生的七旬老人,没有驾驶证,开着一辆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载着林某等6个人,从乐清市仙溪镇卓屿村开往大荆镇下山头村方向,途经乐清市水鹤线大荆镇某村一电线杆处时,意外就发生了。


林某从右侧后车门不慎跌落,头部受到重创,当场重伤不起。




孔某顿时慌了神,连忙报警,并送伤者前往附近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在6天后的6月29日,林某在家中死亡。


警方迅速控制了孔某。经法医鉴定,林某死于颅脑严重损伤。正是那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


最终警方认定,孔某负全部责任


8月5日,乐清公安局侦查终结,正式以孔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乐清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乐清人民检察院认为:孔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乐清检察院建议,法院应对孔某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该案件乐清人民法院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逝者已逝,一个7旬老人也很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见的。


希望大家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乘坐无证三轮车,“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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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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