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下午,雁荡镇政府、雁荡镇综合执法中队对乐清市雁荡镇玉溪南路某蔬菜水果店依法进行违章拆除,违法嫌疑人汪某(男,38岁)因不满雁荡镇政府、雁荡镇综合执法中队等工作人员拆除其擅自超出门窗经营蔬菜水果的违章雨棚,在抖音上发视频公然对雁荡镇政府、雁荡镇综合执法中队等工作人员进行侮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 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汪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现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 一步侦办中。
乐清市公安局雁荡山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