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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通报!乐清4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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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12-01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来源:乐清市纪委市监委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天成街道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朱长驱对扶贫资金发放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朱长驱负责天成街道支宁(支援宁夏)返乐人员困难生活补助和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期间支宁人员林某某去世后两年多时间里,朱长驱仍向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此外,朱长驱还存在未严格履行部分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书面审批程序问题。2020年7月,朱长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虹桥镇原长山后村党支部书记戴永招、村委会主任章仁荣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监管不严问题。2010年12月,戴永招、章仁荣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将原长山后村享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额村民的社保卡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发放,并委托村民吴某某负责领取、保管、发放等事宜。吴某某按村里标准发放相关保险金后,将剩余的资金存于个人银行卡上。2012年至2018年12月,吴某某擅自挪用银行卡里的失地养老社保金用于个人开支。戴永招、章仁荣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失地养老社保金被挪用负有责任。此外,戴永招、章仁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9月,戴永招、章仁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芙蓉镇雁湖村报账员蔡世宽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9年10月,雁湖村尚吕路工程列入2019年芙蓉镇第二批扶贫项目,该工程涉及的设计费、测绘费、招标代理费由施工方出资。2020年1月,蔡世宽与尚吕路承包方结算相关设计费、测绘费、招标代理费共计17000元,但未将该笔资金存入雁湖村集体账户,而是违规存入个人账户中准备作为村集体小金库资金使用。此外,蔡世宽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蔡世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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