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睡过头,错过站要下车、司机要求先补齐车费……两人因4元车费差价发生争执,不料乘客上前抢方向盘逼停中巴车。3月12日,这名鲁莽的男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被温州市公安局轨道和交通治安分局刑事拘留。据悉,这是新《刑法修正案》3月1日正式施行后,温州首例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刑拘的案件。“当时就一股脑想着必须让司机先停车。”提及因鲁莽行为把自己送进牢狱的邹某懊悔不已。
42岁的邹某来自湖北,是名木匠。上周,他朋友承接了瑞安一楼盘装修工程,喊邹某有空去看现场看看。3月11日下午,看完场地的邹某在瑞安吾悦广场一带乘坐瑞安至永强的中巴车返程。
“司机大哥,我对这一带不熟悉,等一下到梅头,你提醒我。”支付了7元车费后,邹某坐在第一排与驾驶员聊开。
其间乘客上上下下,邹某便换到第二排打起瞌睡。当车辆行经至永强大道永兴街道时,一个急刹车把邹某震醒。
“师傅,梅头到了吗?”邹某询问。
“啊,你怎么还在车上?刚才到梅头我还特意提醒了。”驾驶员池师傅表示已经过站,如果想去梅头要下车到对面再坐车回去。
一听说自己坐过站,邹某立即起身要求驾驶员停车下客。
“你要先补4元车费。”驾驶员池师傅表示,按照中巴车收费标准,邹某现在下车点已进入下两个收费区间,补齐车费才能下车。
[attachment=679950]
一个要停车、一个让先付费……就这样,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争论开。见驾驶员继续行驶,邹某便前往驾驶室抢夺方向盘。
根据车载监控显示,3月11日下午4时59分许,从第二排重返第一排的邹某坐在位置上与驾驶员交谈,突然邹某起身来到驾驶员旁边,随即两人发生肢体拉扯。
4时59秒35分,邹某伸手拽住方向盘,驾驶员将其手推开;随即,邹某又伸手去拉档位……而车窗外,车来车往、行人不少。
“我劝你停手,你这样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你知道吗?”……见男乘客跑到驾驶室与驾驶员发生冲突,导致车辆歪歪扭扭行驶,车内一名女乘客上前劝说。
见邹某的行为严重影响正在行驶的车辆安全,驾驶员立即减速刹车至路边停车报警。
随即,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目前,案件已移交市公安局轨道和交通治安分局,而邹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刑拘。
出品 | 温商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