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1年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事业计划的通知
各学区,各小学、初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乐教〔2021〕34号)精神,在征求各乡镇(街道)、学区、各中小学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及人口流动实际,特制定2021年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事业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据统计,
2021年乐清市户籍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分别为15380人和15926人,预计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我市小学和初中就读约6600人和3200人。据此,经研究,拟定全市2021年小学计划招生506个班,
21018人;初中计划招生370个班,
17229人(详见附件)。
二、各公办小学、初中要按照“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批录取、超额电脑派位”办法进行招生,确保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入学,积极接纳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并按政策做好残障学生的随班就读工作。
三、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学额。全市
公办小学的班学额不得超过45人,
公办初中的班学额不得超过50人。民办小学、初中按原学校审批的办学规模和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四、事业计划一经下达,各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擅自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将给予核减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通报批评等处罚。
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实行“一人一籍”原则,未在系统内完成招生录取的将无法建立电子学籍。附件:1.2021年乐清市小学招生事业计划表
2.2021年乐清市初中招生事业计划表
附件 2021年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事业计划表(定稿).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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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