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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逆行、闯红灯、骑车看手机……快递外卖骑手交通乱象何时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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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6-04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随着快递、外卖盛行,二轮电动自行车成了街头“一景”。在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同时,电动自行车乱穿马路、占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摆等行为层出不穷,成了街头“一害”。据市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违法69.8万起,同比约上升59%。

记者调查
电动自行车激增 交通违规现象频发
电动自行车(也称电瓶车、助动车)凭借其速度快、灵活、实惠、操作简单等优势,迅速成为群众出行、快递外卖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温州市二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225.9万辆,比2016年增长22.78%,高于同期机动车增长幅度(机动车同比增长14%)。
电动自行车爆发式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尤其在交通违法方面,已成为比较普遍的问题。连日来,记者在市区人民路、黎明西路、荷花路等区域蹲守发现,快递、外卖骑手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边骑车边看手机等现象时有发生。
3月27日中午11时20分,荷花路联合广场附近的红绿灯,一名外卖骑手见车辆不多选择闯红灯;11时40分,黎明西路往人民路方向,一名外卖骑手在过红绿灯时,边骑车边看手机,整个过程持续了10秒左右,差点撞上前方轿车;11时50分,人民路开太百货附近,一名外卖骑手在自行车道上逆向行驶。
在采访中,有快递、外卖骑手坦言:“有时候想快点,多送几趟多赚点钱,就忽视了交通安全。”

部门透露
去年温州查处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69.8万起
温州市政协委员、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叶望庆认为,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自行车暂不用上牌,其驾驶员上路前未经严格的交通培训、教育,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物流快递、外卖配送等行业人员,为了同行业竞争、多拉快跑,常常无视交通法规,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现象突出。
据统计,2017年,温州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违法69.8万起,同比约上升59%,其中同一被处罚人有多次被罚记录的达7.9万人,占总量的28.79%。
一边是车辆爆发式增长,一边是交通事故频发。2017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专门组织开展“守护平安”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经整治后,涉及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比2016年减少43人、下降11.3%,但仍占全市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7.8%,其中涉及二轮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35人,占比达33.1%。
温州市政协委员、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沈洁说,他在医院工作,经常碰到被电动车撞伤的病人。有些骑电动车的人,平时不注意交通规则,不管是撞伤他人还是被撞伤,都需到医院治疗,还要负担医疗费用。不仅对家庭造成经济、精神、时间上的损失,对医院来说,同样是负担。
原因分析
相关立法缺失 国家标准滞后

“这几年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这么快,主要是由于相关立法缺失导致政策不明晰、执行国标不力,造成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无限制门槛,特别是对超标电动车无有效制约措施。2011年温州市区停止摩托车报废更新后,电动自行车更是呈现爆发式增长。”叶望庆称,虽然从2014年9月起,公安部门牵头实施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制度,有效夯实了车辆底数和治安管控基础,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无序增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叶望庆还认为,销售渠道的肆意泛滥,同样是造成电动自行车管理无序的重要原因。目前,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商1000多家,其中市区就有200多家。而市面上绝大多数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都超过60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已经可以纳入机动车的范畴。
沈洁认为,造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有,违规产销监管缺失、商家随意改装监管缺位。还有就是法规缺乏,交警难管,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难以管理,且在处罚上偏轻。
委员建议
市政协委员叶望庆 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前些年,温州曾开展“四小车”整治行动,对三轮车、摩托车等进行严管,但并没有涉及电动自行车。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几年温州对电动自行车是“放任”的。但现阶段,老百姓对电动自行车有需求,一刀切式的禁止也是不现实的。因此,重要的仍然还是“管起来”。
2014年,温州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备案制,但这样的管理措施远远不够。建议对电动自行车管理采取地方立法的手段,在调查的基础上,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制定出切合温州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广大群众需求的地方法规。
在立法前,有关部门应牵头进行综合治理,形成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做好政策真空期及新国标过渡期的综合管理,为将来电动车规范有序发展夯实基础。对交通管理、培训学习等具体问题先行提出要求,另外明确电动自行车销售厂家、驾驶员、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综合施策,在逐步规范的同时,加快立法步伐。
市政协委员沈洁
对电动自行车
实行产品公告目录管理
应建立长效机制,尽快启动我市的《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工作,对市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等活动进行规范。并明确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公安、执法、质监、经信、保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管理,并做好联动。
与此同时,还因堵疏结合,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公告目录管理,市经信部门将省级有关部门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由质监、市监部门加强管理,对未列入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其在市区销售。要形成优质的公交网络,特是加大对城郊接合部区域性的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方便市民公交出行,减少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需求。要加快原有桩式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并对互联网共享单车进行精细化管理,融合升级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提升公共自行车出行的舒适度,吸引更多的市民短距离出行时选择骑行公共自行车,减少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
最后,要做好过渡,对地方立法施行前已购买并办理“防盗”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周俊朗 蒋文泽 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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