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 2714阅读
  • 0回复

[虹桥民生]高考还能上传试卷搜“小猿搜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262
金币
975
威望
0
打卡
连续1天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6-0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6月8日,湖北武汉黄陂教育局发布关于考生吴某某舞弊处理意见的通报,考场视频回放确认考生吴某某,违规携带手机进考场拍摄试卷。对此,多方进行回应。
武汉黄陂一高考生用手机拍照搜题,
被APP员工截图举报
6月7日,网友爆料称,有考生疑似将2021年全国新高考一卷数学卷拍照上传至小猿搜题APP,被小猿搜题APP工作人员发现后截图举报。
网友爆料内容。来源:微博截图
网传截图显示,上传的数学试卷截图左上角出现了考生名字吴某某与座位号24,上方显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5时46分,此时离高考数学结束时间还有1小时14分。截图显示,该考生上传的试题为2021年全国新高考一卷数学的第20题。
黄陂区教育局通报:
考生各科成绩无效 监考人员存在监考失职问题
6月8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通报称,6月7日晚,经考区组织考场视频回放,确认考生吴某某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拍摄试卷事实,监考人员存在入场安检和监考失职问题。
黄陂区教育局通报。来源:黄陂教育官方微博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已停止当事监考人员此次高考监考资格,对相关人员失职行为,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九条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给予取消此次考试资格,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并根据后续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黄陂区教育局表示,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考风考纪,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
已责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认真调查
针对网传考生吴某某将高考数学题拍照上传至小猿搜题APP一事,6月8日上午,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已责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认真调查,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小猿搜题回应:
已举报,该题目未以任何形式泄露
6月8日上午,针对该事件,小猿搜题回应称:App未提供任何搜索结果,考试结束后,经确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将后台截图和数据等线索打包提供给相关部门供核查。该题目从未在前端显示,未以任何形式泄露。
以下为小猿搜题回应全文:
高考中手机上传考题?
黄陂招考办回应:或因5G信号屏蔽漏洞
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对于为何能够实现带手机进入考场并拍照上传至搜题软件,黄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手机更新快,屏蔽工具跟不上,只能屏蔽部分信号,或因5G信号屏蔽出现漏洞,导致该考生能用手机上传考题。
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对此,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已组成专班调查此事,如果确定是他利用无线电设备发射作弊的话,会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
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造成作弊现象严重,将会被如何处理?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规定,考点主考、评卷点负责人应当暂停其工作,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理。

第十五条 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1/5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区内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给予该考区警告或者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1至3年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考点主考、评卷点负责人应当暂停其工作,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理。
网友评论:
有高考生因戴金属牙套都不能进考场,手机怎么带进考场的?
6月8日中午,相关话题连上多个热搜。还有网友评论称,“早上有条新闻说戴牙套的都卡着不让进,这手机能进,实在厉害。”
观点:高考生搜题作弊,手机是怎么带进考场的?
在考试防作弊机制“武装到牙齿”的当下,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
一般而言,考场都要求有无线电信号干扰,考生的手机信号又是如何发出的?
更令人惊愕的是,考生作弊一事被察觉,是因为他把考题拍到某App上,随后被该App工作人员发现。如果考生发给了其他人,是不是这件事就瞒天过海,无人发现了?监考人员有没有参与其中?就此看,相关部门取消监考人员监考资格只是第一步,后续进行大面积严格彻查,才能更好地回应公众的疑问。
高考公平经不起任何玷污。只有对所有涉考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决不手软,才能堵上考试漏洞,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相关新闻阅读:
高考生因戴金属牙套不能进考场,交警带其补盖证明公章后顺利参考
高考生搜题作弊,手机是怎么带进考场的? | 新京报快评
综合整理自新京报、央视新闻、@黄陂教育、@小猿搜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