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的聂老伯是位独居老人。老伴过世后,家人为他聘请一名专职保姆——朱某,工作内容是住家保姆,朱文主要负责烧饭、保洁及照顾聂老伯等。朱文说,当月聂老伯就向她表示,要与其结为夫妻,由她照顾自己直至去世。聂老伯还向她承诺将房屋1/2的产权赠与她。朱文同意并与聂老伯同居。因双方说好是要做夫妻的,自2019年3月起,聂老伯就没有再支付过工资。一年后,两人分手,朱文将聂老伯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一年的工资、加班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万元。法院经审理,日前作出判决,聂老伯自愿支付朱文补偿款2万元,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于法不悖,法院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