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的公告
(第一号)
全体初中毕业生家长: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公民同招”的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通过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我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在同一个平台填报志愿,统一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录取,任何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无权自行录取学生。任何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管采用何种形式自行录取的做法一律无效!望我市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警惕,切勿听信谣言,以免给孩子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