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情通报 2017年至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天在乐清市开设老妈乐乐清店,以老妈乐商城、德众和商城会员消费返购为名目,通过组织上课、旅游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获取收益。2021年4月1日,乐清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天已到案,我局正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为查清案情,请老妈乐乐清店投资参与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收款收据、存货单、会员章程、汇款凭证等银行交易记录到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东路)报案登记;或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乐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办公电话0577-61570526报案登记,联系人赖警官。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