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微信号男子凌晨酒后驾车还无故挑衅他人,
没想到对方竟是便衣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其女友曾某为帮助郑某逃避法律追究,
拳打脚踢上演全武行。
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袭警案,当庭对被告人曾某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案情回顾
7月20日凌晨,苍南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民警、辅警等5人在执行抓捕任务后驾驶便车回所途中,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期间,遭到一私家车驾驶员郑某无故挑衅、辱骂。
民警等人下车询问其情况时发现,该驾驶员郑某涉嫌醉驾,便立即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报警。
在等待交警出警过程中,郑某女友曾某明知民警等人身份,为帮助郑某逃避法律追究,辱骂、撕咬、踢打在场民警、辅警,打砸执法记录仪,捡路边石头投掷民警,导致在场民警、辅警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辅警庄某的伤势程度已达轻微伤。
法院判决
苍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曾某有坦白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此外,男友郑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6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人民警察执行完抓捕任务回所途中属于正在执行职务的范畴,被告人曾某以踢踹、投掷石头的方式进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法官提醒,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令自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