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1年10月18日,张某某(男, 57岁,洞头区大门镇人)被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在前期流调工作中,张某某未按规定如实报告自己行程,谎称外地回来后一直在家中未外出。后流调工作组结合群众提供的线索,经过2天多的细致排查,方梳理出次密调查人员名单,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必要的人力、时间消耗,以及可能产生的疫情扩散风险。张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违反相关规定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11月14日,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全体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来源:平安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