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永兴所执法人员依法关停了永兴环镇路上一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幼儿园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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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材原料储藏室内存有一箱发芽土豆。
据悉,该幼儿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今年6月到期,执法人员此前已上门督促其办理,责令整改期限到期后,执法人员对其开展检查,发现该幼儿园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幼儿园食材原料储藏室内存有一箱发芽土豆,该幼儿园的管理存在严重不足。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属于高风险食品,学校食堂应当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幼儿园食堂其服务对象是学生,具有特殊性,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到孩子的饮食安全、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园食堂予以查封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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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无证经营幼儿园食堂进行查封。
接下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定期地对全区范围内的学校食堂进行突击式检查,切实保障全区饮食安全。
来源: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温州商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