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球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持续增长,病毒多次变异,德尔塔变异株仍在广泛传播,传播能力更强的奥密克戎变异株又成为国际主要流行毒株,“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增大;近期国内疫情呈现传播链条多、局部散发和小规模聚集性特征并存的情况,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株已在我国第一次爆发大规模本土传播,随着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内强管控”任务更加艰巨。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垂范,一律取消内部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就地过年过节,非必要不出温,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组织不参加团拜、聚餐、联欢、正月酒等活动,减少串门走访;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在外亲戚朋友动态,引导落实提前申报、核酸检测工作。违反上述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上就地过年过节,在低风险地区的倡导就地过年过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乐返乐,应提前通过“乐清市来乐返乐自登记平台”自主申报,并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全市师生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非必要不离温,在外师生返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校(园)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上报疫情防控情况,各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学生每日健康、重点地区返乐、离温报备、返乡返校等情况排摸,确保数据及时精准。各类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学,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没有落实防控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积极倡导外来员工留乐过年,全面落实《乐清市鼓励支持企业留工稳岗促生产抓好“开门红”的十五条措施》,做好留温人员生活保障、医疗服务、应急处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乐返乐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在外员工返乐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乐后需做1次核酸检测。各类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年会、培训、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参与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不得邀请温州市外人员参加,并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报备。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五)交通场站、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厂区、工地、企业、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餐饮店、理发店、服装店、洗衣店等“十小”行业,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坚决守住防控基本盘。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天组织两次检查,对没有落实防疫举措的,一律予以停业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实行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足浴室、桌游室、网吧、游泳馆、歌舞厅、电影院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有序开放,在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的基础上,进店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非必要人员探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剧院、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天组织两次检查,对没有落实防疫举措的,一律予以停业15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农村集市等活动一律停办。提倡并落实“喜事停办,丧事简办,宴会、团拜酒不办”,如确需举办的,宴席承办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宴会厅实际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50%,且同一空间内就餐人数不超过100人。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格落实隔位就座。农村50人以上的自办宴席一律停办。对没有落实防疫举措的,一律予以停业15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实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加强场所内部管理和健康监测,进入场所人员一律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举措;严格控制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规模,每次宗教活动人员一律不得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三分之一,每次活动人数总量不得超过100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要分批进行,严格控制活动时间,每场活动时间不超过1.5小时,半天活动时间累计不超过3小时;严禁举办大型宗教活动、非通常性宗教活动、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集聚性民间信仰活动;严禁外来传教人员进入场所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常住人员实行分餐制,场所非常住人员不得在场所内就餐,不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近期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宗教场所;进入宗教场所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落实防疫要求的宗教场所一律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各乡镇(街道)三人驻堂小组、网格员要加密巡查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三、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九)各类药店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开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其他医疗机构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加强快递行业疫情管控,实行无接触式派发快件,对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严格落实全面消毒工作;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货物流向信息;做好快递行业从业人员2天1次核酸检测工作。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快递企业,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处置。
(十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提供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处置。要进一步摸排核对冷链运输企业和车辆情况底数,督促冷链运输企业将承运信息及时输入“浙冷链”系统,引导无“三证一码”车辆进入集中监管仓。
四、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十二)根据高、中、低风险地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长途客运班线和实载要求,暂停往返、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工作,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驾驶员等一线作业、高风险岗位人员2天1次核酸检测。
(十三)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所,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交通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乘客“测温、温州防疫码亮码通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强化客流管控,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合理设立缓冲区,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乘。
(十四)落实最严格的入乐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入口管控措施,严防死守临界公路和乡间小道入口,对查验到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客、车辆,严格按照管控政策分流处置,坚决守住“外防输入”防线。
五、严格守牢村社小门
(十五)全面掌握返乡人员动态,精准排查春节前后我市在外经商务工返乡人员数量和具体信息,积极倡导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在当地过年。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对象,隔离费用一律由其本人承担。充分发挥微网格作用,微网格长要对负责的网格每天巡查2次,全面、快速、准确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的情况排查、信息登记和精准防控,确保所有来乐返乐人员均至少接受1次核酸检测,坚决防止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行业来乐返乐人员漏查漏报、漏管失控。
(十六)坚决守牢村社、小区卡口,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亮温州防疫码”措施,对亮码中发现黄码、红码,经乡镇(街道)核实,并纳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观察的,对刷码人员分别给予奖励人民币300元、500元(仅限于首位发现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十七)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文化服务活动,精心制作一批文艺佳作,及时推送优质内容,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报、台、网、端、号、屏等平台资源,多形式“接地气”传播防疫政策和知识。
(十八)充分利用全国各乐清商会信息平台,向在外乐清人发放就地过节倡议书,大力倡导在外乐清人就地过年。引导各异地乐清商会积极筹集资金和物资,公布联系方式,为就地过年有困难的在外乐清人提供帮助。
七、做好个人防护
(十九)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尤其是60岁以上无禁忌老年人应积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二十)出行时务必备足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需要更换),积极配合落实亮温州防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减少在交通工具内聚集和走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3月15日。以上防控措施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月13日
来源: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