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境外打工能够轻松年入百万?
为此有人不惜以身试法
偷渡境外“淘金”
然而在“神秘异乡”等待偷渡者的
不是发家致富的美梦
而是法律的严惩
因此类虚假招聘信息在网络上的肆意传播,2021年以来,乐清市检察院受理的偷越国(边)境案件数量有所增多。
对此类案件梳理分析
检察官发现一些案件特点
通过几个典型案例
让大家清晰认识下偷越国(边)境罪图片
偷渡目的地
均为与云南交界的缅甸东北部地区
★ 上述案件中,90%以上案件的偷渡的目的地为缅甸,其中缅甸勐拉地区的占比达60%以上。
典型案例
2019年7月14日,刘某某伙同他人从云南省西双版纳某口岸偷越国境到缅甸小勐拉,到达在缅甸小勐拉后,他开始担任“皇家国际”赌场的客服,为赌博提供帮助。
2019年11月17日,刘某某从缅甸偷越国境到云南西双版纳后飞回到江西老家。于2019年11月25日,再次从江西南昌飞到云南西双版纳后,偷越国境到缅甸小勐拉继续从事赌场客服工作。2020年3月9日,刘某某又从缅甸小勐拉偷越国境到云南西双版纳,再飞回江西老家。
2020年8月17日,刘某某被警方抓获。经审查,刘某某至少担任“皇家国际”赌场客服2个月,非法获利至少2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偷渡的目的
大多为实施违法犯罪
★ 案件中,前往缅甸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占比50%以上,其中实施“杀猪盘”诈骗和“裸聊”敲诈勒索为主。部分案件为参与境外赌博。
典型案例
2019年,陈某与李某先后偷渡到缅甸孟波,加入诈骗集团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的方式实施通讯网络诈骗,通过交友网站物色女性目标,以虚假身份聊天交友,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再虚构自己带对方投资理财赚钱诱使被害人进入虚假的赌博平台博彩,先以小额赌博让被害人获利并获取信任,之后诱使被害人大额充值后无法提现,并以流水不达标、多次取现等名义继续诈骗被害人钱财。
期间,陈某、李某参与集团诈骗金额分别达5万元和40万元,后二人分别于2019年10月、11月脱离犯罪集团偷渡回国。2021年4月28日,二人被抓获归案。
2021年8月21日,李某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陈某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偷渡的办法
主要通过“蛇头”安排人员接送
★案件中,整个偷渡经“蛇头”安排人员接送,经历爬山、坐车、坐船、穿越铁丝网等多种方式。
典型案例
2018年2月,陈某某从温州抵达云南某市,由当地的朋友联系偷渡的“蛇头”,支付费用后,由“蛇头”安排车辆将他接送至某镇边境线上,后由对方带领抵达设铁网的边境线,穿越铁丝网抵达缅甸勐拉。
经审查,陈某某于2018年2月、2020年3月、8月三次偷越国边境。2021年3月8日,陈某某被公安机关通知到案。
2021年6月22日,陈某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偷渡行为危害巨大,偷渡者来到异国他乡,往往因没有合法的身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难以保障自身安全。天上不会掉馅饼,脚踏实地才是真,相信所谓的一夜暴富梦,往往会掉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之中,我们要放弃侥幸心理,时刻遵守国(边)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牢记偷越国(边)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