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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乐清市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6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被处罚人:乐清市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247068171XL 现已查明:2021年11月04日,乐清市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构成违法。你单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6000.00元。图片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违规使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情况。希望各医疗机构严格依法执业,自觉尊法守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本文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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