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乐防〔2022〕14号
因鹿城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确诊病例,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乐,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时刻注意个人防护,外出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温州防疫码”和测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行为方式。
二、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产品,尽量减少购买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若收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或物品,优选无接触方式,尽量在户外拆除外包装,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消毒措施,及时清洁双手。
三、凡近日有相关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乐返乐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单位、入住酒店等登记报备(附件1),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尤其是与鹿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附件2),请务必第一时间落实报备程序,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近期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对自身健康有疑虑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五、所有密闭空间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和“测温、扫温州防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进入场所人员不得超过日常流量的50%。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15天。
六、全市范围内大型会议、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喜宴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