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3日讯(记者 黄河)今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6月12日中午12时许,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一名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医院检查,未发现该女生身体异常。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
被众多网友关心的是,何为牛磺酸泡腾片?是否带有“催情药物”的功效?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得知,牛磺酸是一种由含硫氨基酸转化而来的氨基酸,又名牛黄酸、牛胆酸、牛胆碱、牛胆素,已被用于各种各样的健康功能性食品,也会被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使用。因为牛磺酸是人和动物必需的一种氨基酸,又有抗炎、解热、镇痛、镇静、降血压、降血糖、抗心律失常等作用,牛磺酸作为药品,在我国和日本已得到广泛的应用。
记者13日晚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牛磺酸泡腾片”,都被冠以维生素、功能性饮料、加班熬夜神器等标签,购买也十分方便。
牛磺酸泡腾片由于味道略酸,或许加在苦涩的咖啡中能掩盖其味道,但该女生喝了一口后,仍察觉咖啡有异样,随后将剩余咖啡倒掉并报警。看来,牛磺酸泡腾片可能并不带有“催情药物”的功效。
@平安北京从普法的角度对此事进行了探讨,认为该男生主观上有对女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投放药物”行为,就是说,他已经着手了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所认为的“催情药物”并不带有他所认为的“功效”,是其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在法律上讲,这属于犯罪未遂。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一步,需要确定的是对该男子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可以从轻或减轻,也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目前,分局已将相关物证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