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三山中学原校长施大海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为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乐清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全市150余名中小学校长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经查,被告人施大海在担任乐清市三山中学校长期间,将从学生处收取的餐费、托管费、代管费等交由学校出纳私人保管、支出。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施大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以预支食堂费用为由,从学校出纳处挪用上述公款共计300余万元,其中66万余元用于购买贵金属或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时间超过三个月,涉嫌挪用公款罪。
庭审中,旁听人员近距离观看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举证、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以最直观的方式,让旁听人员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庭审活动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中小学校长纷纷表示,如果没有旁听庭审,真不知道挪用这些从学生处收取的费用会涉嫌犯罪,接下去,将以此案为戒,遵纪守法,不忘初心,时刻警钟长鸣,严守党纪国法。此次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直观、生动地对旁听庭审的校长们进行了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警示,切实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清廉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