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炎炎夏日,各个游泳场所也迎来了客流高峰期,但是,近期全国各地也屡发溺水事故,一些市民擅自到非法经营场所、没有安全保障的公开水域野泳,或者在没有做好充分热身的情况下就贸然下水,容易导致悲剧发生。 为此,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时清凉而忘了游泳是一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内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跟管理有关,广大市民自身也需要把好“安检”关,才能从根本上降低高危体育项目的人为安全隐患。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月中旬,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等单位召开了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负责人工作会议,部署了2022年游泳场所相关管理工作,强化各游泳场所的安全责任意识,并做好防溺水宣传培训工作。 “游泳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游泳场所必须通过行政许可获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产业科工作人员称,暑期以来,他们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游泳场所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地走访和核查,对信用良好的申请单位实行快速审批,同时对不合规游泳场所也将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截至7月19日,乐清市符合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对外开放条件的场所总计46家(2家待审),现将2022年符合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开放条件的场所名单及新许可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名单向广大市民公布。 46家合格泳池名单看过来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戚梅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