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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共同孩子的抚养问题 总是容易纷争不断 9月2日 武汉市司法局公布的一则案件 在网上引起热议 2017年11月23日 孩子小尹不满1岁时 其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按照离婚协议规定 男子每月应向小尹支付 抚养费2000元 自小尹3岁起 抚养费增加至每月2200元 每半年支付一次 另外 小尹的教育费及医疗费 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男子于2020年9月17日再婚 且再婚配偶已怀有身孕 今年4月2日 男子以疫情期间收入减少 以及再婚再育 需抚养照顾的人数增加为由 诉请将每月支付给小尹的抚养费 调整为每月1000元 因与前妻协商未果 男子将自己5岁儿子告上法庭 据前妻讲述 在两人离婚后 男子很少看望他们母子俩 有时抚养费还一拖再拖 甚至有一次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庭审过程中 法援律师就男子的诉讼请求 提出了答辩意见 最终 法院驳回了 男子的诉讼请求 日前,5岁小孩在妈妈陪同下到市民之家送来锦旗,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表示感谢。 网友热议 “为什么条件不好 要急着再婚再育呢?” 还有网友 对孩子每月抚养费数额 提出异议 有的认为这根本不够用 也有人认为这已经很高了 你怎么看? 综合:广东公共DV现场、武汉司法行政、网友评论 来源: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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