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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他的右肩抬起来了!他的脊柱伸屈功能可能没有完全丧失。”连日来,紧盯着监控中罪犯身影的检察官有了重大发现,并综合其他线索向法院反馈监督意见。 11月17日,在乐清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法院对罪犯倪某某作出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这让其借“患病”之名逃避刑罚执行的愿望落空了。
2022年8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倪某某正等待着从乐清市看守所投送至监狱,但在投送前的病情诊断中,倪某某被鉴定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活动导致脊柱功能丧失、右肩关节活动受限,蛋白尿,高球蛋白血症,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一条第2款之规定。故法院拟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向乐清市检察院征求意见。
收到征求意见后,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陈婵娅立即开展审查,并将倪某某的病情材料移送该院法医请求提供专业支持。“倪某某的病情表现为活动受限,最直接的审查方式是当面观察其的肢体活动状况。”但因当时疫情影响,即便是驻所检察官的陈婵娅也无法轻易进入监区与倪某某谈话观察。 “是否可以通过监区监控观察倪某某的日常行动状况呢?”在与法医的商讨过程中,陈婵娅想到了能观察倪某某的办法,“如果我们面对面观察,对方可能有意表现出行动不便的状态,但监控却能反映出他最真实自然的状态。”
于是,陈婵娅立即调取了多段倪某某在监区活动的监控视频。经过多日的细致审查,她在一处监控中意外发现,多数时间坐着不动的倪某某在起身站立时明显地抬起右胳膊扶住了门框。
“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才符合保外就医的相关标准,但倪某某能够正常抬起右肩胳膊,说明右肩关节有活动能力,可见其脊柱伸屈功能未达到完全丧失。”检察官将视频与法医一同审查后,法医认同了她的看法,并表示病情诊断书中也缺少对骶髂关节病变的影像学检查及分级,体格检查虽见倪某某颈椎腰椎活动度明显下降,但其脊柱伸屈功能未达到完全丧失。 综合相关情况,乐清市检察院于8月19日向法院反馈监督意见,认为此前倪某某的病情诊断结论不符合实际,建议对其重新诊断。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并向另一家医院提交要求复核意见,最终该医院确认倪某某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一条第2款之规定。遂法院对倪某某作了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Law 检察官说法
暂予监外执行,不是法外之地,检察监督也在全程“质检”。乐清市检察院严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关,从源头封堵“纸面服刑”漏洞风险,今年对审查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人提出不同意意见,均被采纳并被收监执行。同时,筑牢后续执行监督关,跟踪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病情进展,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将监督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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