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拟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人员子女
注: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2月1日一2日
三
登记地点
我市各公办学校均为登记点,请根据居住证地址到就近的学校进行登记。
四
工作要求
(一)
放宽转学条件1.放宽条件,应入尽入。对于在我市企业务工、居住但没有乐清户籍的随迁子女转学,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到全力招收,既不能有意保留学额,也不能故意抬高入学门槛。
2.不设门槛,应招尽招。对于片区内入学压力较轻的学校,要淡化居住证或养老保险的登记地址,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入学。招生不足的公办学校应降低转学门槛,做到能接尽接。
(二)
简化转学手续1.设立热线,专人对接。各学校应在校门口的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来电,做好转学的相关政策解释。落实值班制度,对于来学校咨询或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学校应确保传达室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协助对接联系值班人员或招生负责人,实现随迁子女转学“跑零次”报名,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2.做好回复,及时登记。对申请转学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学位情况,先予登记,并在开学前一周内及时予以回复。如有空余学位,应一律予以接收。学额已满的学校,要适当引导家长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三)
健全关爱机制1.全面筹划,提升能力。学校要尽早谋划开学后的课后服务和学生午餐等后勤保障工作,有效缓解随迁人员子女家庭、双职工家庭“上下学接送难”的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满足家长对教育品质的需求。
2.优化服务,妥善落实。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转学服务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人才落户乐清、服务乐清。根据《温州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措施25条》《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安居乐业”工程打造电气先进制造业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优先落实公办学校就近就便入读。
3.助企服务,应接尽接。持续深化“一心一意为企业,政企合力谋发展”专项行动,妥善落实企业人才优待政策,分层有序做好随迁子女转学工作。对部分社保年限不足或居住登记不全的对象,学校如有空余学位,要适当降低要求,做到边接边保,应入尽入。招生不足的公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转学门槛,对申请对象应一律予以接收,做到能接尽接。
五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普教科:
0577-61526706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