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1年154号地块(乐清市大荆分洪工程地块二)建设需要,需征收久防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124公顷。前期已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132号)。于2022年10月17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乐征公告〔2022〕132号),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乐清市2021年154号地块(乐清市大荆分洪工程地块二)久防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乐政征复[2023]10)。
现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规定,因拟征收大荆镇久防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地类发生调整,地类调整后拟征收面积为耕地0.4124公顷,其中:林地0.3484公顷、草地0.00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61公顷。现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2]132号)内容和有关事项确认并进行实施。
原通知(乐政征复[2023]10号)及附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勘测定界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
来源:乐清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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