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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检察官支持,我可能现在还离不成婚。”2024年7月,曾是家暴受害者的王丽(化名)对检察官感慨道,“也感谢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对我现在的生活给予帮助。” 如果不是丈夫张伟(化名)多次家暴,年近50岁的王丽也不会选择离婚这条路。“生活中一有争执,他就动手打人,结婚也二十几年了,孩子也大了,但我实在忍不下去了。”2024年4月一天晚上,张伟再次因琐事与王丽争吵,甚至举起凳子殴打王丽,造成王丽身体多处受伤。 报警后,公安机关向张伟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表面上张伟不仅忏悔还承诺不再犯,但此前多次的出尔反尔已经让王丽心如死灰,决心离婚。不过,二人因在财产和债务问题有分歧,迟迟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因自身知识水平不高,对离婚程序也不熟悉,王丽决定向妇联、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对于家暴受害人依法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4月24日,在了解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后,王丽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官在仔细了解和掌握王女士的遭遇和离婚诉求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为了帮助王丽,检察官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建议指派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女性家事律师作为王丽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后续沟通中,检察官和律师就证据收集、诉讼流程等问题为王丽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惑。
同时,因了解到王丽家庭情况较差、收入微薄且要负担两名子女的生活费用等现实困境,检察官为王丽申请司法救助金3000元,以解生活之困。 此后,在检察机关和律师的引导下,王丽逐步明晰自身处境和可作出的选择。在念及双方曾经的感情,也为了让自己跟两个孩子能够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王丽和张伟终于决定协议离婚,并于6月办理了离婚手续。
检察官说法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暴也不只是家务事。妇女受到家庭暴力摧残,但因为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有困难或者因为害怕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帮助遭受家暴的妇女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乐清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帮助不敢诉、不会诉的家暴受害者走出泥潭。 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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