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级跟乙级两个级别,分3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资质有效期5年。申请地灾资质应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10%;
(三)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