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43号地块(乐清市电子智联小镇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需要,拟征收信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虹桥镇信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23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特此公告。
附件:1.用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虹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1351015联系地址:虹桥镇人民政府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