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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刚结婚两个月,女子被家暴失明,丈夫被判有期 十一年。有了结婚证,就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地施暴吗?这样的判决,让多少女孩子对婚姻望而却步?她们会想,步入婚姻,是否真的意味着步入了一个可能的暴力陷阱? 我们常说,法律是保护人民的。但在这起事件中,法律真的把人当人了吗? 我们总说,要保护妇女儿童。但这句话,不能只是空话!它需要落到实处,需要给每一个受害者一个公正的判决,需要一个让施暴者付出应有代价的制度。 婚姻,应该是爱情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温床。法律,应该是人民的守护者,而不是暴力的庇护所。我希望,每一个女孩子都能勇敢地步入婚姻,但前提是,她们知道,自己步入的是一个充满爱和尊重的殿堂,而不是一个暴力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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