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称“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等违法行为,宁夏监管局拟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黄海粟等数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其中虞建明作为*ST宁科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ST宁科控股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ST宁科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规定,拟对虞建明拟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公开显示,虞建明是温州乐清人,出生于1973年,大学本科学历。
根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ST宁科通过其控股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76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导致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告指出,*ST宁科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和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ST宁科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同日,*ST宁科发布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核心子公司停产及信披违法遭行政处罚等多项违规,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7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这是继2024年4月因停产被首次“戴帽”后,*ST宁科面临的第二次风险警示叠加。*ST宁科表示,根据规定,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宁科”,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165”,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1月17日发布业绩预告后,*ST宁科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合理性、破产重整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第四季度净资产大额增加等方面,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自收到上交所关于业绩预告的问询函后,*ST宁科已两次申请延期回复,2月11日公告称“仍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延期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对于后续进展,央广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