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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民生]警惕 “京东外卖代理” 新型诈骗!深度拆解套路,呼吁受害者抱团维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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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紫川秀0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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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06-04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各位网友好!我是乐清网友小孙(化名),近日与朋友老董(化名)遭遇了一起精心策划的诈骗案,现将全过程曝光。骗子利用京东外卖热点概念,结合信息泄露、资质伪造、合同陷阱等多重手段行骗,维权难度极高,恳请广大受害者互相联系、固定证据,共同推动警方彻查!

一、诈骗套路全解析:每一步都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第一步:非法获取信息,精准锁定目标

手段:2025 年 5 月 29 日,自称 “京东外卖服务商” 的机器人电话致电我,称 “根据本地注册公司信息联系”,准确报出企业主身份(有电话录音证明对方承认“话务组提供企业主名单”)。

漏洞:我与京东无任何业务往来,涉事公司(辽宁*链领航,2025 年新注册空壳公司)却批量掌握温州企业主信息,现场参会者约 20-30 人均为本地老板,涉嫌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第二步:伪造官方背书,虚构稀缺政策

虚假宣讲:

讲师自称 “北京来的,(忘记是否自称京东人员了)”,播放粗糙抖音下载视频,宣称 “京东外卖是国家**安排的重要使命”;



编造 “京东下线 8000 家幽灵商家,今后仅限推广员审核商家上线”“温州仅 3 名市代理、各区县 2 名代理,永久不新增” 等谎言(京东客服 95**18 已证实无此类政策,可附电话记录);

将 “城市推广员” 类比 “美团 / 饿了么早期合作商”,暗示 “低投入高回报”,利用创业者“怕错过风口” 心理诱导签约。
现场展示与京东服务商上海明献的合作协议与授权书,但是我将该协议给律师看后:

但经律师核查:

甲方公章无防伪编码(正规企业公章均有备案编码);


授权书未加盖公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刑法》第 280 条)。

第三步:合同与资金双重欺诈,制造维权障碍

合同陷阱:

口头承诺 “京东代理资格”,但合同仅写 “信息服务费”,未提 “京东代理” 核心内容,工作人员以 “全国统一制式合同” 搪塞(附合同文本,内容与宣讲严重不符);    

签约时反复确认 “全国独家代理资格”“名额永久不新增”,却在合同中规避所有关键承诺,符合《民法典》第 148 条 “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特征。

资金陷阱:

收款方为 “义乌市飘阁电子商务商行”,与合同主体 “辽宁智链领航” 不一致,且未提供发票(附转账记录、收据);

故意割裂资金流向与合同主体,疑似预谋逃避法律追责,符合诈骗案 “转移资金” 特征。  

第四步:伪造系统拖延时间,暴露诈骗本质

按约定应提供 “京东商家后台”,实际为高仿界面,与官方系统差异明显,质疑后以 “节后处理” 拖延,至今未解决(附后台截图、聊天记录)   。

二、维权难点:骗子如何利用 “合规外衣” 逃避追责?

证据链碎片化:

口头承诺无书面记录,合同仅体现 “信息服务费”,易被曲解为 “合同纠纷”;

收款方为第三方个体工商户,与合同主体无直接关联,难以证明资金流向与诈骗的关联性。

跨区域作案隐蔽性:

核心公司注册地(辽宁)、行骗地(温州)、收款方(义乌)分属不同区域,增加警方调查难度;

涉事公司为 “新注册空壳公司”,可能无实际经营场所,跑路成本低。

多人受骗但缺乏串联:

据秀山派出所记录,案发前已有同类报案,但受害者分散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

骗子利用 “密集邀约 + 现场气氛操控” 快速收割,部分受害者甚至未意识到被骗。

三、致受害者:请立即行动,抱团固定关键证据!

已受骗者必做三件事

保存原始证据:

保留所有通话录音(尤其是对方提及 “话务组名单”“独家代理” 等内容);

封存合同、转账记录、收据、后台截图等书面材料;

备份现场宣讲视频、微信聊天记录(如工作人员承诺 “名额限制” 的内容)。

核查资质漏洞:

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辽宁智链领航、上海明献等公司注册信息(辽宁智链领航为 2025 年新注册空壳公司);

对比 “上海明献合作协议” 公章(无防伪编码)、授权书(未盖章),可委托律师申请司法鉴定(附合作资质照片)。

联系警方与其他受害者:

携带证据至属地派出所报案,强调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 伪造公章 + 多人受骗” 的诈骗特征;

可以私信后台,共享线索、统一报案材料,推动警方并案侦查。

未签约但参会者注意

若收到涉事公司(辽宁智链领航)联系,立即录音并保存聊天记录;

可拨打京东客服 95**18 核实代理政策,避免误入骗局。

四、我们的呼吁:恳请警方重视 “全链条诈骗” 特征

本案绝非普通合同纠纷,而是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为前提、以伪造资质为手段、以虚构政策为核心、以转移资金为目的的有组织犯罪。单案受骗金额已达 4 万元(我与老董各 2 万),且存在多名受害者,符合《刑法》第 224 条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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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似箭 金币 +1 - 前天 18:23
离线yexiao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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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06-04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太可恶了
离线body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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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前天 11:55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知道了
离线时光似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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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前天 18:23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诈骗套路很深 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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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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