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易芝)“献血者凭此荣誉证 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昨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在市人民医院收费处看到窗口张贴着这样的宣传单。据了解,献血超过4000ml的献血者可办理享受优惠的“荣誉证”。
据悉,献血量4000ml、6000ml、8000ml以上的献血者,可分别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银、金奖。而“荣誉证”,就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为获上述奖项的人所设立的荣誉,全名为“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凭该证在浙江范围内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即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等。
在乐清市内,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已普及此政策。其中,乐清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等单位已将拥有荣誉证的献血者个人信息录入HIS系统,如果持证人员去医院就诊就会自动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其它医院则需通过出示荣誉证免交门诊诊查费。
浙江省有关荣誉证的政策2014年已开始实施,截至目前,乐清市拥有荣誉证的人数在100名左右。申办荣誉证要求提供单寸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由乐清市献血办逐级上报。
另悉,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乐清市正在初审中,如有在省外异地献血且累计献血量符合申报条件的献血者(在乐清需有献血记录),可于3月1日前联系62525132或前往乐清市献血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