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孔丽琴 通讯员 蔡丹)近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白石街道凤凰村一家店铺及仓库内发现了近千瓶假冒的“茶π”饮料。
这些假冒产品,堪称“高仿版”。经过执法人员仔细甄别,仿冒的“茶π(pai)”饮料印有商标“茶兀(wu)”,其整体外观与正宗的“茶π”很相似,不仅包装规格、大小相似,包装上有生产商地址、产地等信息,甚至连售价都一样。
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问题产品进行了扣押,并联系了“茶π”所属公司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取侵权证据后,第一时间对该店铺进行了立案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或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没收违法商品,并处以一定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此外,如果涉假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销售方还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