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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扩大交通治堵成效。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罗杰高度重视,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底在全市开展“2018平安一号”行动,以二轮电动车和工程运输车为重点,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开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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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底,之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将以二轮电动车和工程运输车为整治重点进行全面严管。
1 电动车整治重点
①本市道路上行驶的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戴安全头盔。
②未戴安全头盔驾乘二轮电动车的,对车辆予以留置,待安全隐患消除后予以放行;未消除安全隐患,不听劝阻强行行驶的,暂予扣留车辆,待车辆鉴定后依法予以处理。
③驾乘二轮电动车有违法载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加装雨篷、违法载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以罚款。
④驾乘二轮电动车有驾乘人员为3人(含)以上、饮酒后驾驶车辆、从事非法运营等情形之一的,暂予扣留车辆;车辆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2 工程车整治重点
①本市籍工程车全面实行户籍化重点车辆监管制度,工程车一律落实驾驶人、车辆、企业交通安全捆绑责任,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由捆绑驾驶人接受处理。
②非本市籍工程车在本市营运的,要在本市落户并纳入户籍化重点车辆监管,在本市承担工程建设的承建单位自有车辆除外。
③工程车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装置、放大号牌、防卷入安全护栏、视线盲区语音提示等安全装置。
④工程车涉嫌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等情形的暂予扣车核查。
⑤对未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安全装置不齐全、“人、车、企”交通安全管理捆绑责任不落实及车辆安全状况差、交通违法记录多的工程车,逢车必查,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
⑥对管理中发生的妨碍公务行为,从重从严处理。
三、整治阶段
本次行动分为集中宣传和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常态化的整治和严格管控,确保交通乱象不反弹。
集中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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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阶段公安交警部门将会以劝导为主,组织全体民警、交通志愿者、交通劝导员上路发动宣传,发放电动车整治温馨提示单。同时创新体验教育,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提供“罚款和集赞接力”两种自主选择。
选择自愿参加交通安全义务宣传集赞接力的电动车违法人,在违法现场通过使用“温州交警”微信平台集赞接力功能,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集赞接力信息后,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予以放行,提高市民知晓率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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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印制了一批电动车整治温馨提示标志向市民尤其是电动车驾驶员派发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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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阶段,电动车违法人可自愿选择在微信朋友圈开展集赞接力活动。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5日至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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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阶段为全面集中治理阶段。
6月5日至6月10日为电动车整治严管周,6月19日至6月22日为工程车整治严管周。全市交警、特警、派出所警力将全警上路进行严管电动车、工程车,开展多警种联合行动。
6月10日以后,交警部门将在全面严管的基础上,突出省厅“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部署,以每月10日、20日、30日为“逢十”统一行动日,持续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常态化的整治和严格管控,确保交通乱象不反弹。
总离不开交通违法的身影
今年以来,在我市交通亡人事故中,涉及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和大型货车类车辆事故亡人数占比达66%,已成为交通安全最大的隐患。一个个生命的流逝和事故的发生,都在以其特殊的方式警醒我们,不管你是开车的,还是骑车的,都应该遵守交规,尊重生命。
你的安全 我的心愿温州公安严管电动车工程车交通违法
是为了履职
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
电动车、工程车驾驶员
请自觉守法,拒绝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