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
乐清市森林公安局在工作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家住白石的林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attachment=620945]
民警在林某某住处搜查
根据这一线索,6月21日
乐清市森林公安局联合白石派出所对林某某的住所予以搜查,当场查获三只疑似"辐射陆龟"活体,三只龟类大小相近,长度约10-20厘米,民警依法对三只活体进行扣押。
[attachment=620946]
查获的三只"辐射陆龟"活体
[attachment=620947]
查获"辐射陆龟"尺寸
经鉴定
上述三只活体物种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辐射陆龟。经审讯,林某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交代于2015至2016年期间在网上花费一万多元,陆续购买了三只辐射陆龟,并放在住所非法饲养至今。
当日林某某(男,25岁,白石街道人)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乐清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温馨提醒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出售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一经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警提醒,市民饲养宠物,一定要当心,对于不熟悉的生物,千万要仔细了解后再决定购买,不要在无知中犯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