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露露 通讯员 徐昌波)7月3日下午,淡溪镇的张先生途经设有减速“让”行标志路口时却没有减速,结果其驾驶的轿车一头撞上了右侧的另一辆轿车,导致两车受损严重,庆幸的是无人员受伤。
据大众车司机张先生介绍,自己是淡溪镇樟岙村人。当天下午,他驾驶车辆从淡溪镇樟岙村往虹桥镇方向行驶(自西向东),没想到车辆刚到路口时,右侧一辆白色轿车从北往南开过来,张先生虽立即踩刹车,但由于车速过快,其驾驶的大众轿车还是一头撞上了对方的车辆。
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张先生驾驶的路口有一个“让”行标志。张先生称,他经常开这条路,也知道该路口设有“让”行标志,当天没发现该路口有其他车辆,因此未减速,现在想想还是有点后怕。目前该事故已处理,张先生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