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汤存本)因酗酒导致病危经多日抢救无效,已于前日死亡的女青年叶某,其亲属拿到了一起喝酒的赵某等3人15万元的补偿款。
9月25日中午,在乐清市务工的贵州省19岁的未婚女子叶某和二男一女外省籍同在乐清务工的朋友,在乐成街道清远路某店吃火锅。叶某很会喝酒,先后喝了近0.5公斤的烈性白酒。至当天15时,叶某因饮酒过量,发生恶心呕吐,神志不清,失去意识,全身抽搐。酒友慌了,急送叶某到市人民医院抢救,诊断为醉酒呕吐物窒息吸入性肺炎,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随时会死亡。在重症监护室救治至9月28日,已用去费用6万余元,赵某等3人已支付费用1.5万元,后续抢救巨额费用无处着落。
同日,在乐成街道调委会驻所调解室里,叶某的直系亲属和赵某等3人就叶某的医疗等费用及叶某死亡补偿等事项进行调解。赵某等3人认为:叶某自己酗酒导致病危及死亡,应负全部责任;既然他们和叶某一起喝酒,现在叶某发生如此悲剧,他们愿意补偿一点。经调解员沟通,赵某等3人愿意补偿叶某医疗及死亡等费用15万元,于调解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