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7时14分,乔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纬十八路与经七路右侧交叉路口驶出,与从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乔某被撞倒在地后,打滑的摩托车因惯性撞到了右侧从北向南行驶的桔色轿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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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某经过路口观察不足,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行为,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乔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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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转弯车辆应避让直行车辆,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小心行驶。
来源:乐清交警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