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2岁,乐清人)被警方执行逮捕。
2018年8月25日,李先生在路桥某酒吧认识了周某,两人交谈甚欢,觉得相见恨晚,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经常一起喝酒聚餐,开始称兄道弟。
9月4日,李先生所在的公司因商务用途需租车,想起周某有租车渠道,便马上联系了他。周某听后满口答应。之后,周某发现李先生指定的车型租不到,便动起了诈骗的“歪脑筋”,以租凭方要求先交钱后取车为由,让李先生给他1万元。多日的交往让李先生对周某毫无戒备,直接通过微信向他转账1万元。两日后,李先生发现自己被周某拉黑,才知被骗。
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是温州乐清人,还曾经因为盗窃罪和抢劫罪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于是,联系当地警方协助抓人。2月21日,办案民警得知周某已被温州苍南公安机关抓获后,立刻赶赴苍南将其押回。之后,周某通过家人将10000元还给了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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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