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芙蓉消费者谢女士遇到一件恶心事,她在芙蓉镇某麦饼店购买了酸菜麦饼,在食用时吃出了香烟头。谢女士当即与店家反映并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协商无果。随后,谢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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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管局芙蓉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了麦饼店负责人,进行调解。商家表示是在做馅料的时候,店员不小心把香烟头混进去,愿意赔偿一个麦饼。而消费者谢女士认为商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并已给自己造成了心理阴影。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内不应含有异物。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赔偿谢女士1000元,并向谢女士表示歉意。
执法人员提醒,夏季天气炎热,食品容易变质,餐饮经营者更应规范操作,注重环境卫生,注意食品储藏条件和保质期,避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消费纠纷。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刘丽娟 通讯员 章盼盼 金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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