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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民情]曝光!时速210,竟然发朋友圈“炫”超速,这下惨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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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8-29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飙车不算
还要用手机拍摄视频
发到微信朋友圈“炫耀”
[attachment=643182]
日前 丽水一名90后小伙
自己在G25长深高速缙云段飙车
码表时速达每小时210公里
副驾驶的猪队友录下超速视频
发上了朋友圈
才炫耀没几天
他分也扣了
驾照也没了
[attachment=643181]
[attachment=643180]
[attachment=643179]

来龙去脉

8月27日下午

网警通报至丽水高速交警

称微信上有一名男子

炫耀飙车视频

[attachment=643178]

丽水高速交警立即介入调查

发现8月5日下午6点左右

汪某驾驶一辆宝马

在G25长深高速缙云段超速行驶

[attachment=643177]

7日,汪某被传唤至丽水高速交警,根据其陈述和申辩、视听资料及其他书证,丽水高速交警再次认定其严重超速的事实,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对汪某给予处罚。

高速交警

按照交通安全法,我们对他进行罚款2000元,扣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

[attachment=643176]
汪某为何要飙车?
而且
视频是怎样拍的?
到底怎么回事?
8月5日上午10时左右,从事二手车生意的汪某驾驶宝马牌汽车,想测试汽车的驾驶性能

G25长深高速丽水方向缙云段,最高时速达到210km/h

[attachment=643175]
在测试过程中,副驾驶的朋友用手机进行拍摄视频,并将拍摄的视频发在微信朋友圈,随后被网警监控

丽水高速交警于8月27日下午将涉嫌超速危险驾驶的汪某查获归案。

[attachment=643174]

当时存在侥幸的心理,看到汪某开的这么快,就发到朋友圈上面炫耀了。这次吸取了教训,一定不会超速驾驶了,看到朋友超速也要提醒,而不是发朋友圈。朋友

在此

蜀黍要提醒各位车主

高速车祸猛于虎

驾驶容不得任何闪失

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

而这些驾驶员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拿违法行为作为炫耀的资本

这种做法更需谴责

来源:浙江交警

编 辑丨任   亿
审 核丨刘利勇 胡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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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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