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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虹桥]乐清人注意!孩子要上高收费民办学校,父母得接受审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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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o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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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8-30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开学啦!
同学们是否都做好返校准备啦?
除了检查同学们的作业外,
可能还要检查个别同学父母的诚信问题!


法院函告教育局
8月28日,乐清法院向市教育局发函,要求教育局将乐清民办学校2019年下半年小学至高中新生父母的身份信息提供给法院,进行失信审查。
早在2016年9月,市人民法院和市教育局就联合发出《关于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协作纪要》,规定乐清法院因执行需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高消费,并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应当对失信人员作出《限制高消费令》,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市教育局或该失信人员子女就读学校。
乐清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本次失信审查针对的是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学生的父母,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属于家庭高消费范围,而失信人员是被限制高消费的。如果发现失信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法院与教育局将一起督促失信人员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然,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案 例
乐清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某各种推诿,逃避法院执行。后余某反映何某的儿子在本市某高收费民办学校就读,经办法官联系上何某的妻子,告诉其妻子如果何某逃避执行,对何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将会影响其儿子就读现在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何某得到消息后,很快到法院履行了执行款28455元及利息。

协 作 纪 要
2016年9月2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和乐清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限制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协作纪要》。纪要规定:乐清法院因执行需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高消费,并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市法院应当对失信人员作出《限制高消费令》,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给市教育局或该失信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失信人员子女尚未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民办学校不得接受失信人员为其子女缴纳学费;对已就读的失信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在接到通知后,协助法院做好事实调查和案件化解相关工作。如果失信人履行债务或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的,则解除对受限人员子女的就读限制。

赶紧看看有没有失信
不能拖了孩子后腿
来源:乐清日报(中国乐清网)全媒体、乐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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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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