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人员帮助云南女子武某执行到位1.4万余元的抚养费后,其几度哽咽,武某称曾经同床共枕的丈夫竟为有妇之夫,而后连孩子抚养费都一再逃避。
同居六年,才知“丈夫”已为人夫
十几年前,永嘉男子程某前往云南经商,结识小十岁的当地女子武某。2009年5月,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1年11月,爱情结晶女儿出生,一切都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武某多次向程某提议孩子今后上学需要落户,程某支支吾吾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办理。几次三番后,武某开始产生怀疑,悄悄去永嘉打听“丈夫”程某的消息。武某这才知道程某早在认识她之前已经结过婚,且一直未办理离婚。同床共枕六年的“丈夫”,竟然在法律上一直是他人的配偶。
愤然分手,“丈夫”拒绝支付抚养费
得知真相后的武某与程某发生争吵,程某也依旧未办理离婚。2016年11月,武某向永嘉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并要求程某承担女儿抚养费。接到法院应诉传票后,程某开始销声匿迹。2017年3月,永嘉法院缺席判决双方所生女儿归武某抚养,从2017年开始程某每年6月1日前应当支付抚养费72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岁为止。
二度被抓,皆因拒绝支付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程某对抚养费置若罔闻。2017年7月,武某向永嘉法院申请执行。多次走访户籍地调查后,执行人员方才得知其在外省经商,通过其家人转告程某,让其履行子女抚养义务,但均石沉大海。直至2017年底在返乡途中被抓获,武某才履行了当年的孩子抚养费7200元。
然而,今年,武某又为抚养费事宜走向了法院。对程某消极配合执行态度已然十分了解的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程某采取了严格的执行措施。程某再次落网后方有悔意,一次性履行完毕两年的抚养费。近日,申请人武某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伸张正义、司法为民。
来源:看温州客户端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