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经停乐清火车站的一列动车上,乘警带下来一名在动车上吸烟的旅客邹某。
当天,邹某从宁波出发前往乐清找工作,上动车刚坐下来没几分钟,突然感受肚子不舒服,便到厕所里方便,然后下意识地点燃一支香烟。可还没吸几口,吐出来的烟就触发了动车上的烟雾报警,邹某便被列车上的乘警查获,并移交到乐清动车站派出所。
邹某将面临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在动车高铁上禁止吸烟,违反者警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或给予违法行为人5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郑露露 通讯员 吕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