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现将乐清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乐清市岭底林场场长黄育光等人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间,黄育光为提高林场职工的福利待遇,与林场党支部副书记兼出纳江德秀商量使用林场生产用油补贴和公车的包车费,为工作人员充值油卡,金额共计8万余元。2015年至2016年间,黄育光以报销个人油费、从公车油卡转出资金到本人油卡等方式为私车加油1万余元。此外,岭底林场还存在套取财政补助用于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9年10月,黄育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江德秀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工作人员郑松钦,两任会计包秋茹、叶贤龙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林场副场长崔志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乐清市蒲岐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鹏寰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8年至2019年间,吴鹏寰将蒲岐镇镇前广场建设工程等测绘业务介绍给胡某某承接,并收受胡某某现金、红酒、海鲜等礼品礼金价值1万余元。2019年12月,吴鹏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清市糖业烟酒总公司总经理董成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8年1月至12月间,乐清市糖业烟酒总公司工会以元旦、春节、端午、国庆等过节费名义,违规以现金形式向14名职工超额发放福利2万余元。2019年11月,董成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必须严到底、不能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来源:清廉乐清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