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所接到南岳镇村民吴某举报,他从微信朋友圈购得的“飘安”牌子口罩可能是假冒的。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吴某购得标有“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口罩13200个,经检查,该批口罩质量极差,结合“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于网上的声明函,执法人员认定该批口罩系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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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吴某所在村庄口罩缺口较大。1月30日,吴某从朋友圈得知谢某有口罩货源,立即向其购买口罩13200个,并在当天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给谢某。然而在2月1日,吴某收到口罩后,发现该批口罩质量较差,并通过“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于网上的声明函进行核对,认定该批口罩为假货,并与谢某联系退货事项。谢某表示他为中间商,对假冒口罩的事情并不知情,他也被供应商欺骗了,但是因为钱款已经打给了供应商,所以无法退款,而供应商经营地址是在山东临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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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固定证据,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给山东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近段时间民众对口罩、酒精等医疗防护用品需求激增,市场上药店内的口罩纷纷售罄,这给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制造了温床,很多代购和个人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广告,但是这些口罩的来源以及质量却不能保证。
执法人员提醒
劣质假冒口罩不仅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甚至会对自身的健康造成影响,消费者在买到问题口罩的时候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提醒各位商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法经营,商品可以售罄,但是诚信不能售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