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健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乐清市税务局在防控期间贯彻“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拓宽“非接触式”办税渠道,推出“自主选择、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发票免费寄递业务,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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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发票、医疗门诊(住院)发票、二手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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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递范围
乐清市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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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申领条件
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态为“正常(开业)”;
(二)当月税控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三)无待处理违法违章信息;
(四)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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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申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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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递送达
送达时间当日16:30前完成申领的,T+1日前送达;当日16:30时以后完成申领的,T+2天前送达(疫情期间特殊情况除外)。
交接方式
1.预约提醒:投递员投递邮件前向发票收件人预留的电话发送短信或电话提醒邮件预投递,确保邮件投递及安全。
2.交接邮件:投递员按照邮件面单上的信息核验收件人的相关信息及身份信息,收件人需核验邮件完整无污损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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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