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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我放在旁边的手机不见了!”5月6日下午,朱女士到昆明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洛羊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16时30分,正当朱女士办理完业务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自己放在身旁的手机不见了,随即向值班民警报警。[attachment=661863]是胆大妄为,还是脑回路清奇?咋还偷到派出所里了?警察叔叔不要面子的么?明显不能忍啊!民警调取案发时段监控,发现朱女士在办理业务时,将手机随手放在户籍窗口柜台上,一名同是前来办理业务的男子在其身边左顾右盼,但因当日办理业务群众较多,监控探头未能拍摄到手机被盗过程。派出所根据朱女士身旁男子的行为举止、作案条件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最终确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次日锁定犯罪嫌疑人位置后,将其在住所内抓获,同时从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轿车后备箱中查获了朱女士被盗的手机。证据确凿,是他没跑了。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办理中。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并无违法犯罪前科,其发现朱女士在办理业务时过于专注,未太过注意放在一旁的手机,便见财起意,实施盗窃。民警提醒,群众的“疏忽大意”和犯罪分子的“见财起意”在盗窃案发案原因中占很大比重,请大家时刻提高警惕,在出行时保管好个人随身贵重物品,尽量将财物放置在视线能够顾及到的地方。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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