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实现消费额快速增长,本着政府补贴一点、车行让利一些原则,6月5日起,乐清发放700万元汽车消费券,拉动本地汽车消费,预计将撬动我市1.5亿元汽车消费金额,活动截止到6月30日。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汽车消费券分为8000元、5000元、3000元3种额度,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消费者。消费者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3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500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补贴8000元。目前,乐清共有38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购车补贴活动,凡在参加本次活动的乐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且在乐清市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消费者(含个人或企业),可申领购车补贴。
在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购车后,消费者需通过“乐清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购车补贴”申请页面,上传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帐号、销售企业名称、车牌号、车架号、车价(含税)、上牌日期、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购税税票号码、车购税开票时间、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照片等信息(其中行驶证注册日期与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补贴政策执行期内)进行申请,经过市商务局审核后核销款项将在活动截止时间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商务局相关账户转入消费者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
在活动期间,以700万元额度核销完毕为截止日,700万元额度未核销完以6月30日为截止日。另外,本活动只适用购买新车;本次购车补贴仅限在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车企购买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补贴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补贴无法核销。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乐清日报 |记者 林伊格